闹心!搭建“阳光房”影响邻居生活,涉事业主拒绝沟通怎么办?
播报帮忙 2024-03-14 20:41 《在柳州》APP

  (《新播报》记者 刘双生 实习生 梁嘉旭)最近,柳北区琥珀东岸小区的业主林先生反映,楼下业主私自在阳台外的公共平台搭了间“阳光房”,这间“阳光房”不仅占用公共空间,还给他家带来了安全隐患。

  林先生说,前几年,他买了小区四楼的这套房子,但平时很少住。去年9月,他偶然回来一趟,发现三楼的业主在单元门入口处的公共平台上,搭建了一个面积近9平方米的钢架结构的挡雨棚,并且在里面摆放了桌椅板凳、吊扇,还种上了花,俨然成了一间“阳光房”,而这个雨棚的顶部与林先生家的阳台齐平。

  经过一段时间的生活,林先生发现,雨棚晴天反光,雨天声响大,雨棚上堆积的一些树叶和垃圾在他家阳台的平面上。不仅担忧卫生问题,林先生更担忧安全问题。他说,由于搭建雨棚的位置就在电梯间的窗口旁,别人通过这个平台是可以直接进到他家的。

  为了防止别人从电梯间的窗户进到平台,三楼的业主还把三楼电梯间的窗户给焊死了,并且装上了防盗网,一旦发生火灾,逃生救援的窗口就成了摆设。

  为此,林先生跟三楼的业主进行了沟通,希望对方拆除挡雨棚,但遭到了拒绝。而拒绝的理由是,三楼用户说,担心楼上扔东西下来砸到家人,搭建“阳光房”是为了人身安全。

  打这件事起,楼下业主对林先生避而不见,同时拉黑了他的微信和电话。

  林先生告诉记者,这处平台是公共区域,上面原本装有琉璃瓦,不存在高空抛物掉落砸到人的情况,而且三楼业主自始至终都没有拿出任何合法手续。他认为,楼下业主若是为了防止高空抛物,可以向物业或住建部门反馈来解决担忧,而不能私自搭建如此大面积的“阳光房”,又把露台纳为己用,影响其他住户的生活。

  为此,林先生多次向城管、公安、物业、社区等部门反映情况,但每次工作人员来,三楼业主都避而不见,也不接电话,拒绝沟通。

  林先生希望有关部门能核实一下,这样的做法是否属于违建,如果是,就请拆除。

  物业:多次劝阻无效 协助执法部门依法处理

  事情是不是像林先生说的那样?5日,记者去到琥珀东岸小区,找三楼业主了解情况。

  记者来到三楼业主家,敲门许久都没人应答。接着又拨打了三楼业主电话,也无人接听。

  随后,记者来到小区物业公司。工作人员向女士告诉记者,2023年3月份,三楼的业主有跟她聊过想要搭盖雨棚的事,但她当时就明确告诉对方,这是公共区域,不归某一户业主所有,不允许违法搭建。但对方说,其他小区也有人这样搭建。

  向女士说,后来这名业主还是采取“蚂蚁搬家”式的方法,悄悄把雨棚搭了起来。虽然物业公司多次上门劝阻,下发整改通知,但没有什么效果。而且一旦工作人员上门去劝阻,三楼的业主就会说家里老人身体不适,不能受刺激,如果出现意外就要物业负责。

  目前,物业公司已把情况反映给了城管部门,执法人员也来做了初步调查。下一步,物业公司将积极协助执法部门,依法处理。

  向女士也表示,关于消防通道封闭的问题,到时候物业也会配合消防、社区等有关部门的工作,采取相应措施。

  记者从柳北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了解到,执法人员已经对三楼业主的搭建行为立案调查。一旦确定为违法搭建,业主又拒不整改,执法部门走完相关法律程序后,将依法采取冻结房产、强制拆除、罚款等措施。另外,律师建议,在相关部门介入调查的同时,林先生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三楼业主承担民事责任,停止侵害、消除危险,如果造成损失,还可以提出相关赔偿。

(编辑:邹悦 汪紫琳(实习) 责任编辑:廖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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