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作“解困房”,后作杂物房,北雀路一居民违规“房事”引来执法人员
飓风行动 打击违建 2019-07-04 11:38 《在柳州》APP

  (通讯员   朱开健)“房顶‘种’房,加了白加!”为解决孩子住房困难,柳北区北雀路95号居民陈某擅自在楼顶利用楼房固有结构,乱搭建面积为10平方米的“解困房”,之后再用作杂物房。7月3日上午,陈某违法搭建的建筑物,被柳北区城管执法局依法拆除。

  陈某家住8层顶楼。前几年,由于孩子日渐长大,家中住房不够住,陈某很烦恼。后来,陈某发现,他家楼顶的楼梯间与楼面1米多高的围墙形成了三面怀抱之势。陈某为此“灵机一动”,为解决住房困难,决定利用家住顶楼的“优势”,借助楼房的固有结构,花了一千多元,买来砖头、水泥、石棉瓦等建材,擅自将围墙加高至与楼梯间同高,然后另砌一堵砖墙,最后再盖上石棉瓦。

  这样,陈某便额外获得一间面积大约为10平方米的“房间”。几年后,孩子搬出去住,陈某便将该房间用作存放废轮胎、旧床铺、烂桌子等物品的杂物房。但陈某没有想到的是,其擅自搭建砖混结构建筑物的行为,违反了我国《城乡规划法》的相关规定,属于违法建筑,依法应予拆除。

  据了解,擅自在原有房屋上搭建建筑物,不但增加了原房的承重量,还极有可能导致楼面整体受力不均衡,形成危及相邻业主居住安全隐患。随着无违建小区工作的开展,负责该小区查违工作的城管执法人员,历经数次上门宣讲有关法规,终于使陈某认识到,违法搭建建筑物是错误的,愿意配合拆除。为此,7月3日上午,执法人员请来劳务工人,在卸下石棉瓦后,利用充气钻,将该违建房间依法拆除。

  城管执法人员在此提醒广大市民引以为戒,切勿心存侥幸进行违法建设,凡是违反《城乡规划法》的建设行为,都将受到严肃查处,付出违法代价。市民如发现类似违建行为,请拨打城管服务热线12319举报,执法部门将依法予以查处。

(编辑:黄云波)

最新评论

  • 覃红河
    2019/7/10 9:50:22

    九牛一毛

  • kiss
    2019/7/5 9:26:37

    低俗

  • 人生无时不在搏
    2019/7/4 16:05:01

    我没有看到他付出什么代价?只是拆了房间,没看到有罚款及其它处罚措施,白住了几年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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