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渴望)12月15日上午,在鱼峰区荣军路宜居馨苑附近,有人随意将公共自行车丢在草坪上,希望大家能文明使用公共自行车,在骑行之后,把车辆停放到应该停放的地方。
(网友/玉玉米)无独有偶,在东环大道与华润路交叉路口,有人直接将公共自行车丢放在人行道上。
绿色出行工具很“受伤”,我们在此呼吁市民共同监督,一起绿色出行、文明出行。公共自行车,且骑且爱惜。
欢迎广大网友继续踊跃投稿,投稿作品一经采用,将按照标准发放稿酬哦!
【投稿注意事项】
1、市民、网友可以通过手机、相机等,记录下发生在柳州市范围内的文明和不文明行为或现象;
2、素材形式主要为单张图片、组图或短视频,画面清晰,要求立足真实,拒绝摆拍,禁止使用后期合成;
3、投稿的作品需附文字说明,包括准确表述作品中事件的时间、地点、内容,也可附上个人对事件的看法;
4、所有投稿作品应确保真实性和原创性,不得抄袭,不得造假,如有侵权等相关问题,由投稿人自行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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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以电子版的形式,将文字、图片、视频发送至《在柳州》APP邮箱:zailiuzhou2015@163.com,主题栏内请注明【开门创城·随手拍】。
(“渴望”“玉玉米”将分别获得爆料费20元。)
最新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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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名山2021/12/19 10:19:03
计入黑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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荷花一2021/12/17 11:53:07
只要是实名制注册登记交有押金而正规用卡和手机租出的绿色自行车,是要承担责任的。如果不按规定时上架还车,就会扣款,如果丢失,是要负责赔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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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背上的看客2021/12/17 10:13:42
林子大了,什么乌都有。